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瓦房店市慈善总会关于设立 “鸿商教育基金”的公告

点击次数:  更新时间:2023-4-25 8:19:00  【打印此页】  【关闭

瓦房店市慈善总会关于设立

“鸿商教育基金”的公告

 

为进一步推动瓦房店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,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,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,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》等法律规定,通过瓦房店市慈善总会设立“鸿商教育基金”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资金来源

由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瓦房店市慈善总会捐款人民币5000万元,设立“鸿商教育基金”,以该款项每年产生的定期存款利息开展教育慈善项目,该项目自2023年起实施。

二、使用范围

奖励瓦房店市辖区内中小学校优秀校长(书记)、优秀教师和新招聘的高层次教师,向乡村学校(幼儿园)捐赠图书及有益于教育事业发展的事项。

三、项目设置及标准

1、每年奖励优秀校长(书记):1人,标准为每人10万元。

2、每年奖励优秀教师:不超过20人,标准为每人5万元。

3、每年奖励新招聘高层次教师:标准为每人1万元。

4、每年图书捐赠:5所乡村学校(幼儿园),标准为每校(园)不超过4万元。

奖励标准均为税前金额,奖项五年内不重复取得。

四、评选办法及条件

采取“自下而上、逐级申报”的办法,按照“广泛发动、自愿报名、逐级推荐、严格审核、择优选拔”的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评选。具体评选方案由瓦房店市教育局负责制定。每年教师节前完成各项评选、奖励兑现工作。

五、评选原则

1、坚持公平公正、实事求是、优中选优、宁缺毋滥的原则,注重发挥项目的实际效果和激励作用。

2、坚持向农村地区学校、长期在教学一线或条件艰苦农村地区的教育工作者倾斜,向长期从事班主任、德育、思想政治和心理健康的教育工作者倾斜。

3、评选的标准和流程面向全社会公开并全程接受监督。

特此公告。

 

 

瓦房店市慈善总会

2023年4月1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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